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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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11:24:25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生寒假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3月4日(星期日),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了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使广大研究生渡过一个祥和、愉快、充实、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寒假前,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每位研究生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见附件1),做好研究生的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交通事故及自身安全防范等安全教育工作,增强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求留校研究生遵纪守法,不使用违章电器,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

      二、因导师有科研任务安排或其它原因留校的研究生,请在1月19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见附件2),写明申请留校事由,经导师和所在单位党委副书记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寒假期间,因导师留下来做科研课题和项目的研究生,由导师负责安排其工作和生活,并负责寒假期间在学校的安全工作,包括宿舍、实验室、工作室的安全。无特殊原因,导师应安排研究生回家过春节。因其它原因留校的研究生,自己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告。寒假期间学校不安排任何活动。

      四、寒假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参加学校勤工助学等工作的,应服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认真做好假期办公室值班和安全巡查等工作。

      五、寒假期间,因公因私准备出国出境的研究生,应提前向各培养单位进行报备,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六、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管理,指定专人(老师)负责寒假期间本单位留校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包括留校研究生的外出请假销假、宿舍巡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处理等。负责人要保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导师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研究生要给予特别关心。

      七、各培养单位需在1月19日下午5:00前,将各培养单位的《假期留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党委研工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cugygb @163.com 。

      八、各培养单位要组织留校研究生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见附件4),并留存学院备案。

      九、寒假期间研究生院值班电话:67885151;保卫处值班电话:67883110

特此通知。




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月8日


特别备注:

      无行政班级的延期硕士生、博士生请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下载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扫描发送到1446336352@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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